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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专业专科开放教育(试点)教学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和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及教育部批准的《关于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拟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的报告》精神,切实做好金融学专业专科开放教育试点的教学工作,遵照中央电大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 开放教育试点教学的基本条件

 

一、牢固树立改革意识

省校、分校、试点班的教学和教学管理人员,必须要有对现有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的意识、尽可能利用现代教育手段从事教学与管理的意识、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下与当地普通高校结合的意识。

二、开展试点应具备的基本办学条件

我省电大必须建立功能完备的互联网站,对互联网的具体要求为:

1.独立的域名、网址和服务器,能与中央电大之间实现信息沟通、查询、浏览,并能向互联网发布本校信息。

2.建有本校的校园网或局域网,教学和管理部门都应有自己的入网接口,能实现校内网上办公和教学管理,并与中央电大共同实施试点专业的网上教学管理。

3.能及时将中央电大网上教学资源下载和储存,利用本校局域网使学生能及时接收到中央电大的网上和VBI的教学辅导、学习指导等。并能为学生及时点播储存的教学资源和上网讨论提供条件。

4.为校内主要教学和管理部门或个人提供E-mail地域,使学生能与本校和中央电大教师进行教学信息交流和反馈。

分校或试点班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功能完善的卫星接收和VBI接收条件。

2.闭路电视系统、计算机实验室、专业实验室(也可利用校外条件,但要有保证),多媒体教室,视听阅览室等。

3.网络教室或提供学生上网条件(本科)。

4.电话或网络答疑条件。

5.建成功能较完善的远程教育的学习中心。

 三、师资条件

省校至少应具有3名以上金融专业毕业或以从事3年以上金融专业课程教学工作,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应成立包括专职教师和技术人员在内的专业试点教研室或工作室,专门从事教学、教学辅导、作业检查、考试组织、毕业实习指导等相关教学管理工作。

分校或试点班至少应具有1名金融专业毕业或已从事3年以上金融专业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和相应的试点专业管理协调机构。

 

第二部分  学生入学资格的取得和毕业

 

一、招生对象、原则和管理办法

1.招生对象

金融学专业专科教育招生对象为:具有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农民中专、职业中专毕业和以上学历者或具有以上同等学历者。

2.招生的原则

(1)面向基层的原则:

金融专业专科开放教育,培养目标是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面向基层、面向业务第一线的德、制、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近期招生对象选择的重点应侧重于我省金融领域的实际工作者或有志于从事金融工作的其他人员。

(2)择优录取的原则:

鉴于金融专业专科开放教育需要一定的知识基础和实践经验,而实际生源基础又参差不齐,故应对报名学生正式入学前,组织必备知识测试,择优录取。

(3)入学前的教育原则

由于金融专科开放教育,是要探索出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学习、学校教学和管理将与以往有很大不同,应在接受学生正式注册前,对报名学生进行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学习心理准备等教育。

在生源较多、学生知识基础较差的地方,可根据学生资源,适当采取一定补习方式,提高其入学水平。

3.招生办法

金融专科开放教育入学注册工作按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金融专业开放教育试点教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

二、课程免修免考、学分替换和计算

1.免修免考的基本原则:作为替代学分的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要求,学分按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学分记。

免修免考、学分替代表

课程类型
 替代课程比例
         替代方式
 
①电大课程(含视听生 )
 100%
 免修免考
 
②国家自考课程
 40%
 
③合作高校课程
 100%
 
其他高校课程
 50%
        免修不免考
 

 

2.入册开放金融专科教育的非金融专业毕业学生,只要将其在原学历教育中学习过现修专业相同课程的成绩单证件,经省电大验证,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案,即可免修这些课程,同时,进行学分替换,学分替换的比例不超过76个毕业总学分的20%(即15.2学分)。

3.开放教育学生所获学分在入学注册后8年内有效。各试点班,在学生入学前补开的一些课程,如: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不能计算学分。

 

三、学生毕业

1.开放教育金融专业专科最低毕业总学分为76学分。学生按规定教学计划修满总学分、完成实践教学环节,达到培养目标要求后,即可获得国家承认大学专科毕业证书。毕业审核按开放教育试点教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

2.从试点第二轮起,在学生修满学分,并达到规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后,应准予提前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但考虑到金融专业教学活动的自身规律要求,原则上毕业前习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半。

3.课程开放是开放教育的一个重要基础,本应允许学生同时学习专科和本科课程。但考虑到课程间联系和管理难度,暂不提倡。具体办法将根据中央电大及省校教学教务规定,逐步开放。

 

第三部分  教学过程的实施、管理和监控

 

各试点单位在整个教学全过程要坚定不移地把“贯彻教育方针,更新思想观念、拓宽专业口径、改革内容方法、加强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这一高教改革思路,作为金融专业专科开放教育个教学环节及试点研究工作的指南;把“加强现代远程教育全过程的监控,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作为项目研究与实践的一个重点。在教学全过程严格贯彻中央电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并有所创新。

一、   在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教”与“学”中突出开放性

在中央电大教学计划的基础上,制定我省参考计划,作为学生选定学习计划的基本依据。在中央电大、省电大课程和教学服务、考试和管理措施等条件较具备的情况下,考试和管理措施等条件较具备的情况下,在教和学两方面,在时间上、教学服务上尽量开放,实行完全学分制,并逐步提高学生自主选课比例,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

二、在教材改革上坚决向“以文字教材为主的、多种媒体相互配合的教材体系过渡”

要注意研究多种媒体教材和教学手段,如文字教材、印象教材、CAI课件、计算机网页和VCD光盘的相互替代和互补性问题,如何利用面授辅导、电子邮件、电话答疑、双向电视、网上讨论、直播课堂、语音信箱等各种手段为教学服务。

对省校和试点分校管理课程,在媒体和手段上的要求应与中央电大一致,并努力争取制作优秀教材,参与资源共享。

三、在课程教学组织上,要坚决突出向以学生为中心的开放教学模式的过渡

省校各课程的责任教师,在参加中央电大的相关培训后,要制定相关课程的本省课程教学实施方案下发分校、试点班,并报中央电大有关系、部。

各试点分校专职教师将在补修课程、专业课程教学活动及其组织、批改作业、组织学习讨论、制作教学课件、探索并组织新考试方法、项目研究等方面承担较以往更为繁重的任务。

试点班任课教师,要制定具体班级课程的教学实施方案,在试点电大和班主任的配合下,组建学习小组、组织学习讨论,定期进行质量较高的面授、负责学生答疑、批改作业(有个别化评语)、组织学习、试验和社会调查等教学活动。

四、在教学评价上,要切实改革,逐步向形成性考核、评价过渡,并探索诊断性评价的事实和管理方法。

要根据中央电大、省电大对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作业的规定,布置学生作业,确定具体某门课程作业所占成绩的比例,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安排试点班或某个学生的作业题和作业量。

各试点班任课教师均要按时、认真、有针对性地批改学生作业。

作业的布置、批改和作业本身,均要有详细记录,并有存档备查办法。以备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分校抽查。

作业成绩要在考试前2周上报省电大和中央电大。

凡未完成中央电大、省电大规定必做作业的学生,将不能取得相关课程学分。

凡在作业批改、评定成绩上作弊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应当于发现之时起,及时予以处理,有一次作弊行为者,予以警告;有两次作弊行为者,应取消其任职。

五、试点班班主任和认可教师的选聘是试点班教学工作开展的重点和难点

要选择优秀的专业教师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的有教学经验的同志担任课程指导教师或班主任。

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应对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学习方法,学习心理等诸多方面给与有益指导。

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要有开拓、创新精神,吃苦耐劳精神。另一方面,各试点单位管理部门,应根据教师和班主任的实际付出,计算相应工作量、支付应得报酬,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和市场规律。

六、开放教育要强调实习和实践的重要性

省校、试点分校及教学班应不断进行教学内容的整合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既强调一定的专业知识结构,又注重教学的实用性和实践性;努力加强教学实践环节,把教学活动与能力培养有机结合;把电大开放教学的学历性和职业性集合起来,注重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七、开放教育更要加强对现代远程教育全过程的监控

我省电大自97年以来,多次强调成人教育,特别是远程教育全过程监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现代远程开放办学,教学质量的保证,教学过程的实施,试点项目的研究与实践,更有赖于监控体系的健全。

我省电大将有计划地组织教学调研、教学检查与指导,加强巡教巡考、严肃学风考风,及时沟通中央电大、地方电大、省级电大的信息渠道,研究并切实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每年在中央电大开会前,召开本省试点班教学经验交流会和研讨会,以保证项目研究和试点的正常运行。

 

第四部分  开放教育试点教学中的研究

 

    项目研究和开放试点应该是一个整体。应该在项目研究指导下,开展开放教育试点改革的时间,在改革的实践中,推动项目研究的深入,使项目研究和开放试点取得双方面的成功。

1.省校、试点分校及教学班都应明确对这一项目研究和实践的现实意义,统一对项目研究和实践的正确认识,突出一个“改”字,在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在研究的同时进行教学实践,在教学实践中产出,形成人才培养新模式。

2.省校、试点分校专职教师必须配合中央电大系(部)和科研所,密切协作,在进行教学试点的同时,对开放教育试点项目进行研究。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研究7个子课题中,要积极参与2个子课题即:第五子课题“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教与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第六子课题“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教学管理模式与学习支持服务系统的研究与实践”的研究。

3.在今后6年的试点中,省级电大要向中央电大财经部上报试点研究课题和阶段性成果;试点分校、试点班每年也应向省校提交1篇以上研究论文或总结报告。省校争取将收集到的论文或研究成果,提交中央电大有关部门,以期刊或论文集形式公开刊出。对其中优秀论文,由省校提交中央电大,参加财经类优秀论文评选。